河北开展钢铁产能置换和严防“地条钢”死灰复燃专项检查督导
2019-8-16 9:15:16 点击:
钢铁产能置换:新建置换项目建设装备是否与公告置换方案中的装备数量、型号一致,有无“报少建多、报小建大、报优建劣”;有无新建装备违规点火生产或试生产;执行国家《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》和河北省《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》情况;对已公告的产能置换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情况;新建置换项目进展及退出设备拆除情况;钢铁产能置换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、建议。
(二)严防“地条钢”死灰复燃:严防“地条钢”死灰复燃各项制度落实情况(举报奖励制度、定期巡查制度、三本台账制度、协调联动制度等),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各项政策要求情况,落实河北省严防“地条钢”死灰复燃工作座谈会精神情况,省淘汰办印发的《2019年严防“地条钢”死灰复燃工作要点》执行情况,对重点行业(特别是铸造企业、独立轧钢企业)排查部署落实情况,31家已取缔“地条钢”企业有无违规复产,曾被举报过的重点企业情况,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建议等。
(三)钢铁企业规范管理年度复核现场核实:重点核实申报规范管理公告的装备数量、型号是否与实际相符;环保设施是否齐全,运行是否正常,是否达到现行排放标准要求;有无落后生产装备;查看企业产品质量、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、安全卫生社会责任方面相关资料;被工信部2019年第12号公告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。(小编注:工信部2019年第12号公告整改企业包括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、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、辛集市澳森钢铁有限公司)
检查督导工作方式方法
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和严防“地条钢”死灰复燃专项检查督导,坚持检查督导与调研相结合,坚持指定企业与随机抽查企业相结合,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。以查阅相关材料和到项目建设现场核实代替工作汇报。重点检查公示公告的的已开工和建成的钢铁置换项目,认真查看相关资料(相关手续、合同、图纸等)并逐个到施工现场实地核实。未开工项目主要查看相关手续办理情况、建设进度、建设装备与置换方案是否一致、有无违规建设装备或退出的置换产能。严防“地条钢”死灰复燃专项督导,每市抽查5家以上企业(重点为铸造、独立轧钢企业、机械加工企业),近两年来被举报过的企业原则上要到企业现场进行再核实。钢铁行业规范管理复核现场核实,采取随机抽查方式,原则上抽查申报企业总数量的30%-50%左右,被工信部2019年第12号公告提出整改的3家企业(附件3)、冶炼装备发生变化的企业和新申报企业原则上全部到现场进行核实。
※对达标判定方法进行了明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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