乌鲁木齐加快淘汰钢铁等落后产能
创建低碳社区;推广再利用节能技术的应用;逐步取缔一次性餐具等一次性用品的使用……
乌鲁木齐正在推进低碳城市的试点建设
日前,经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国家发改委审定贯彻执行的《乌鲁木齐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》,为乌鲁木齐低碳城市试点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。
依据《方案》,乌鲁木齐将展开培育发展新能源、启动低碳试点示范工程和低碳发展支撑体系建设工程等10项低碳重点行动,其中包括到2015年达坂城风区风电装机规模超过3950兆瓦,将乌鲁木齐建设成为千万千瓦级的风力发电基地;郊区郊县风光一体化照明系统全面推开;大力推进供热锅炉清洁能源改造,加强天然气利用的对外合作等。
同时大力发展新能源、新材料、节能环保、生物医药等低能耗、低碳排放的战略性新兴产业。到2015年,战略性新兴产业占乌鲁木齐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0%左右。低碳城市建设期间,加快淘汰钢铁、电石、焦炭、水泥、煤炭、电力、烧碱等行业中的落后产能。
重点在工厂、办公楼、市政景观照明、公用设施照明、交通信号灯等场所,推广稀土三基色荧光灯、高效大功率自镇流紧凑型荧光灯、LED灯、高压钠灯、金属卤化物灯等高效照明光源。
新建建筑节能管理。落实居住建筑节能65%设计标准,科学合理地提高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。其中包括对全市500个片区、10000多栋住宅和办公楼实施改造,到2015年末,全市既有建筑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5500万平方米。引导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的发展,大力实施住宅产业化工程,力争实现可再生能源建筑的规模化应用。
此外,在八钢、中泰化学等重点企业开展循环经济示范,引导企业按照循环经济要求布局和生态化改造。重点建设经济技术开发区、甘泉堡工业园、米东化工工业园、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4个循环经济示范园。
开展“低碳社区”、“低碳学校”、“低碳乡镇”等系列创建活动,使全民养成节水、节电、节能、减碳的生活消费习惯。推广自然采光、雨水再利用等节能技术在低碳建筑的应用,严格控制城市灯光设施管理制度,合理调整区域内城市经营性灯光设施、户外光感灯光设施的夜间亮化时间。
逐步取缔一次性餐具等一次性用品的使用,重点取缔一次性餐具的使用。推行绿色采购,确保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绿色产品占到50%以上。倡导低碳交通运输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。通过交通低碳化工程实现节能10万吨标准煤,平均每年减排二氧化碳30万吨。
依据《方案》,乌鲁木齐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将分准备、启动、深化、巩固4个阶段:其中今年至明年为深化低碳城市试点有关政策措施和实施手段,培育低碳特色,深化工作亮点,做实试点关键阶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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